近日,长春新区长德纪工委在对2个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中发现,个别村干部存在违规占用村集体鱼塘、某村征地拆迁中村委会房屋权属存在较大争议问题。在对相关人员作出纪律处分的同时,向村主管上级机关长德街道办事处发出《纪律检查建议书》,要求其监督村委会确定村集体经济损失,向违纪人员追缴违纪款并开展专项行动,对类似问题自查自纠;向拆迁办发出《监察建议书》,暂停向索赔人发放村委会房屋征收补偿款,待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明确房屋归属后再进行发放。
针对“两书”长德纪工委设立了专门台账,明确专人督促指导,跟踪问效,监督相关部门(单位)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确保“两书”得到有效执行,以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。
长德经济开发区以《纪律检查建议书》和《监察建议书》为抓手,对相关职能部门(单位)在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和正确行使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,督促相关部门(单位)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取得良好效果。(长春新区纪工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