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向阳
按照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要求,如何形成严、细、深、实的工作作风,做到情况明、数字准、责任清、作风正、工作实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。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,作为从事执纪审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,应树立“十种意识”,加快解决新形势下正风反腐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等问题,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硬的干部队伍。
一是树立危机与责任意识。责任意识是根本、是核心。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检查的专责机关,按照“三转”要求,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机关的主责主业,执纪审查人员应该不辱使命,忠诚履行《党章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,当前要在执纪审查任务繁重的情况下,以起跑就是冲刺的工作理念,为正风反腐履好职、尽好责。
二是树立成果与担当意识。执纪审查人员既能查大案、要案,能立案的案件,也能查一些上级交办,不一定构成案件的问题,还能进行函询谈话等举报件的处置工作。但无论是否构成案件,能不能立案,都要查清事实、分清责任,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。作为纪检监察室领导要统筹安排,采取压担子等办法,有意识在培养干部为成多面手方面下功夫、花气力。每个案件和问题调查后,通过召开室务会等形式,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,树立问题导向,对查出的问题勇于担当,吸取教训,加以改进。
三是树立保密与安全意识。这是纪检监察室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生命线。保密工作出了事前期大量工作就会付诸东流,安全工作出事了,一切都归零。这两条线要天天讲、月月讲、年年讲一点也不为过。应探索建立对打听、过问、干预纪律审查情况实行报告的相关制度和办法,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采取措施,做好预案,把保密工作和安全工作,做深、做细、做实,确保万无一失。
四是树立规则与程序意识。执纪审查要讲规则,讲规矩,讲程序。规则的定位是工作规程,必须结合监督执纪实际,聚焦关键点和风险点,规范基本的程序和纪律。不能先斩后奏。法律常讲程序违法,也是违法。今年初中央纪委下发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》,纪检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、纪律意识,严格按规则办事。要用规则带好队伍,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,让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、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。在学习中要注意找出现在执行的执纪规则与过去相关规定的不同点,怎么规定,就怎么办,怎么执行,不打折扣。
五是树立扬特长与补短板意识。当前从事执纪审查工作的同志整体素质是好的,但就局部来看,一些年轻同志的特点是个性鲜明,短板问题也不容忽视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办案方面、取笔录方面、文字材料综合方面、组织协调方面等都需要下功夫。自己最难战胜自己,缺点毛病最难改正。但作为组织要多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,多谈心、多交流,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,通过抓好党建,促进执纪审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。
六是树立团队与配合意识。作为执纪审查的每一位同志既代表所在的纪检监察室、又代表纪委监察局、甚至还代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,尤其是执纪办案,是一个室、一个团队在办案,某个人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办成一个案件,需要调动各个方面的资源协调动作。作为执纪审查人员既能当主角、也能当配角,这个案件以你为主,另一个案件则以他为主。要能相互融合、相互合作。大家能在一个集体里工作是一种缘分,机会难得。要多看别人的优点,取他人之长,补自己之短。
七是树立时间与效率意识。时间意识对执纪审查来讲至关重要的,谈话有时限、立案有时限、上级交办件有时限等,这就要求我们要倒排工作进日程,有计划、有目标地开展工作。做到今日事今日毕,不能也不允许出现今日事明日毕的现象发生。必须靠务实的工作作风,能打硬仗、能攻坚克难。要多下去收集情况,做到用心、用脑、用嘴、用手、用腿全方位地“动”起来开展工作。
八是树立本领与能力意识。目前执纪审查中大家普遍感到本领恐慌,能力不足,从提高能力来看,当务之急是谈话突破能力、抗干扰能力、获取证据能力,文字综合能力。说起来容易,全部做到又比较难。就案件类型看,大案要案能查,查一般违纪案件,责任追究案件也能查。要提高和掌握这些能力和本领,关键是要用心、用脑,要靠悟性、靠积累,靠实践,没有其它捷径可走。
九是树立学习与实践意识。今年中央决定对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、制度化作出的安排部署。作为我们专司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的专责机关,更要领先学、带头学,坚持学做结合,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防止“两层皮”。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努力在“学”与“做”的过程中提高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,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真正让思想跟得上党中央要求,行动跟得上时代前进步伐,不断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效。
十是树立组织与协调意识。执纪审查涉及的部门多、人员多,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沟通协调,纪检监察室主任、副主任需要协调,办案组的负责同志和其它同志也都要培养沟通协调能力,要善于沟通协调,敢于沟通协调,要掌握好这门基本功。一样的事,不一样的人,办的结果不一样,这就是组织协调方面的差距。 (作者系长春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)